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——金高第十五周“法律宣传”主题升旗仪式


作者:李元姗 发布时间:21/12/10

分享者:校长助理兼学生发展处主任 宋昌银

尊敬的各位老师,亲爱的同学们

大家上午好!

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《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》。法律是一种概括、普遍、严谨的行为规范,它是一种底线、边线、红线,任何人不得触碰,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于学校而言,就是坚持依法依规办学,于老师而言,就是坚持依法依规从教,于学生而言,就是坚持依法依规从事。自开学以来,学校带领全体教职员工多次学习了新修定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》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,邀请辖区派出所警官为学生进行了法律与安全知识的专题讲座,开展了校园防欺凌、禁毒、宪法等专题教育以及以金东方高中《学子规》为依托的规则教育,全面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律规则意识,为保障全体师生安全和学校有序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在这里,我想结合实际从另外一个角度对同学们说:“法律就是一种规则,规则就是一种标准。”尽管法律不等同于标准,但法律的精神可以投影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。新学期伊始,我们通过师生共同制定各级各类标准的方式,完善了9大学科好习惯标准,并公示上墙,制定了《金东方高中课堂管理规范》等一系列的标准,努力营造了良好学习氛围,让我们的学习生活迅速走上了正轨。标准就是我们做好学问的规范,是我们追求的目标,但不排除极个别学生错误的把标准等同于束缚,把约束等同于扼杀,最终对标准二字抵触,反感。我很难想像一个上课经常迟到,站的东倒西歪,读书有气无力,自习东张西望的学生能够有很好的出路,很难想像一个这样松松垮垮的班级能够最终获得大家的认同。怎么办?只有提要求、讲标准,只有不断的提醒、督促,使大家在这种最初的被动和不理解中获得成功的体验,到慢慢理解、认同、接纳、宣传,推崇,这是一个思想观念转变的过程,也是一个学生逐渐成长走向成熟的过程。我想当你昂首挺胸的走出金高校门的时候,当你看着自己的高考成绩只是纠结于选哪座更有活力的城市,选哪所更有发展潜力的名牌大学时,就是作为高中生最荣光的时刻,也一定会感谢当下奋斗不息的自己和无私奉献的老师们。试想,如果你有高远的目标,没有匹配的高标准,没有符合高标准的实际行动,想以躺平的姿态、慵懒的状态、佛系的心态,轻轻松松获得成功,痴人说梦而已。同学们请记住,标准一定是始于思考,合于实际,敬于规则,久于经验,恒于改进,终于提炼。如此说来,标准就是一种经验的总结,是为有追求高远目标的人而设立的。选择做什么样的学生,对待标准就会有什么样的心态,选择做什么样的学生,对待标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。可以说,标准与法律的属性在此刻高度的吻合。

在这里,我也想对老师们说:“法律即规定了作为教师保护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义务,同时,也赋予了我们教育管理学生的权利,特别是教育改革成为社会的焦点,惩戒是教育完整性的重要组织部分成为共识的当下,以教育学生、保护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的的事,符合法律规定,按学校要求和规范程序的事,大胆做,细心做,用情做。每当新闻媒体爆出与教育有关的任何话题时,教师都成为众矢之的,学校成为无限责任公司,最后不得不以“明哲保身”来宽慰自己,摸着良心讲“情有可原”,甚至有些“理所应当”,所以才会有全社会大声疾呼“跪着的老师永远教不出站着的学生”。但是当《民法典》颁布后,法院审理学生在校自愿打篮球过程中出现的碰撞等意外伤害,其他学生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,“自甘风险”第一次出现的时候,当教育部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《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等涉及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正式颁布实施的时候,终于有了一种当老师不再战战兢兢的感觉。所以,请老师们依法依规管理学生,放心大胆的去做,这既是对学生负责,也是对教师这个职业负责。只是,在依法依规大胆做的同时,更应该细心做、用情做。学校是允许学生犯错误的地方,更应该是允许学生改正错误的地方,学生的问题千差万别,用放大镜找学生的优点,用显微镜找学生的亮点,用共情与同理心去面对学生,保护好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,绝大多数同学能够理解老师们的良苦用心。欧阳修在《准诏言事上书》中的“法施于人,虽小必慎,号令不虚出,赏罚不滥行”每位老师都应该铭记于心。

老师们,同学们、法律、规则、标准就在我们身边,无形却又有形,时时刻刻影响着我们的生活。教师依法执教,学生遵规守纪,两者携手并进才是我们校园安全的基础和保障,让法律成为我们的信仰,让法律的精神浸润我们的心灵,让法律促进我们学生、老师、学校更好的发展。